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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第二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市教育局 2008-5-14 点击数:

    通教办师〔2008〕2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

    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单位:

      为更好地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成长,进一步规范教师论文发表、评比行为,今年将在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中举办第二届“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活动。本届活动由南通市陶行知  研究会、南通市教育学会具体组织实施。为搞好本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活动主题词:关注课堂
      二、参评论文要求:
      1.所有参评论文,均须紧扣“关注课堂”这一主题。有条件的县(市、区)及有关学校可提前对教师组织相关培训,以提高本届论文评比活动的质量。
      2.叙事性的案例分析、教学随笔也纳入此次评奖范围,但须在“论”上下功夫,即须有理性分析,而不是单纯的叙事文章。
      3.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
      4.参评论文每篇需一式二份(按份分别装订)。一份有单位、姓名标署,另一份不署单位、姓名。提交的论文一律不得在文中透露与本人有关的信息,否则作弃权处理。
      5.每人只能提交独立撰写的论文1篇。
      6.所有参评论文,均为打印稿,同时须提供电子文本,首页左上角须印有“第二届南通市教师专业成长优秀论文评比”字样(楷体小四号),论文标题一律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四号宋体。
      三、评奖办法:
      1.评审采取专家匿名评审的办法,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禁抄袭或请他人代笔,如发现有抄袭者(文章40%以上文字为抄袭,即认定视同全文抄袭),5年内取消参加该活动的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2.获奖奖次额度及认定:一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10%)在职称评定中视同省级发表;二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20%)在职称评定中视同市级发表;三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30%)在职称评定中视同县级发表。
      3.预评出的一、二等奖将上网公示。评奖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布。
      四、论文截止时间:2008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参评论文打印稿送达各县(市、区)陶研分会秘书处,并请作者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各县(市、区)负责将论文按要求整理、编号;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送达市陶研会中教专委会,市陶研会中教专委会负责整理、编号。所有论文打印稿及电子文本于2008年10月10日前缴至南通市陶研会秘书处(整理、编号等具体要求与办法由南通市陶行知研究会与教育学会联合发文通知)。联系电话:南通市陶研会85874668,南通市教育学会85931360 。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 教师    论文   评比    通知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印发
     
                 (印数:50份)


      (通教办师〔2008〕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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