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教发〔2008〕19号
关于评选南通市第五届园丁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我市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南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园丁奖评奖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04〕10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南通市第五届园丁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南通市第五届园丁奖拟评选10名,设推荐名额18名(其中县镇以下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应占总推荐名额的3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占总推荐名额的10%以上,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推荐比例,严格控制在10%以内。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推荐人员除符合《南通市园丁奖评奖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三年来获得过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二)在本单位具有较高威信,在本地区(县、市、区)具有较大影响;
(三)师德高尚,没有有偿家教等不良行为。
三、评选办法
第五届园丁奖的评选工作按照《南通市园丁奖评奖办法》的规定进行。
四、推荐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中要以近几年年度考核为基础,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和程序,自下而上,确保推荐质量。
(二)把评选工作与加强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三)园丁奖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其所在单位填写《南通市第五届园丁奖申报表》(见附件二),并提供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7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政治处(材料各一式十份,同时报电子稿一份,E-mail:zzc@mail.ntjy.net)。
附件一:南通市第五届园丁奖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南通市第五届园丁奖申报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
主题词:园丁奖 评选 通知
|
|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印发
|
|
(印数: 35份) |
附件一:
南通市第五届园丁奖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
单 位 |
候选人名额 |
备注 |
|
海安县 |
2 |
|
|
如皋市 |
2 |
|
|
如东县 |
2 |
|
|
通州市 |
2 |
|
|
海门市 |
2 |
|
|
启东市 |
2 |
|
|
崇川区 |
2 |
|
|
港闸区 |
1 |
|
|
开发区 |
1 |
|
|
直属学校 (单位) |
2 |
|
|
合计 |
18 |
|
附件二:
南通市第五届园丁奖申报表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工作 时间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
技术 职称 |
|
任教年级、学科 |
|
|
工作 单位 |
|
职务 |
|
|
获奖
情况 |
|
|
主要
学术
成果 |
|
|
主
要
事
迹
摘
要 |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教育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
教育局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南通市
人民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