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骨干培训名额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职社处,市区有关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08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职业学校教师参加2008年国家级培训的函》的要求,现将我市职业学校教师参加2008年国家级培训计划分解指标下达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推荐教师参加培训。 1、有关要求和表格,请查阅《江苏职教》网《关于组织推荐职业学校教师参加2008年国家级培训的函》 2、请各地、各校将《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于7月10前寄至南通市教育局职社处,同时要求被推荐教师完成网络报名。 3、本次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标准为1万元/人,主要用于支付培训、食宿及其它相关费用。在国家财政经费未到位之前,由省教育厅先行垫付。所在学校只承担交通费用。请各地、各校务必用足用好培训名额。 附:南通市参加2008年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骨干培训名额安排表
2008国家级培训南通市名额分配
南通市教育局职社教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