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南通教育网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信息正文
  • 上一篇信息:
  • 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
    教育部 2008-6-26 点击数:

    教体艺〔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财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在调查研究、多方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是国家对中小学校体育教师、体育场地器材、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以及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的最基本要求,是教育检查、督导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作为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重要举措,列入当地学校整体建设发展规划之中,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应加强对本《标准》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各地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教育部。

      附件: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点击下载附件

                                   教育部   卫生部   财政部
                                    二○○八年六月九日

    □ 今 日 推 荐

    □ 通知公告

    □ 站内搜索

    关键字: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网管 | 投稿信箱 |
    Copyright © 2006 - 2008  南通市教育局版权所有
    地    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9楼
    技术支持:江苏北极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苏ICP备05084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