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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对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南通市教… 2008-7-14 点击数:

     通教审〔2008〕4号

      关于对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情况

    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推动各地教育内审机构深入贯彻教育部颁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教育部“17号令”),促进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审[20088号)精神,迎接省厅对我市的工作检查,决定对各县(市、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教育部“17号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根据教育部“17号令”的有关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履行领导内部审计工作职责情况:

      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审计规章制度;

      2.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及时审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督查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

      3.支持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提供工作经费保证和工作条件;

      4.对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5.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审计人员在培训、职务评聘和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本部门建立、健全内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督促下属部门成立内审小组;

      3.及时做出工作部署,组织和指导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4.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继教育,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讨;

      5.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教育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1.有关教育审计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发布情况;

      2.近两年组织开展的主要审计项目及其审计的实际效果、效益。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接通知后,迅即组织力量认真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10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审计处。

      2.自11份始,由市教育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实施检查。

      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的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八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系统    审计    专项检查    通知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714印发


    (印数:
    1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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