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教人〔2005〕5号
关于切实做好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2005年新教师聘用工作的通知
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南通市2005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通教人[2005]4号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2005年局直属学校聘用新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采取“计划指导、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办法聘用新教师。凡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应聘教师职位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应聘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面试内容:说课、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200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免于笔试。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本科毕业生不得聘用为新教师。
二、参加新教师应聘的毕业生必须是:⑴南通市区籍2005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⑵南通市区籍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04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⑶非南通市区籍具有校级及以上三好生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八级的中文、数学、物理、化学、地理、英语专业的2005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⑷南通市区籍2005年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中文、英语、日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应为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⑸200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⑹应聘海门师范学校、如皋师范学校的以上要求可适当放宽。所有证书截止时间为2005年1月30日
三、用人学校要根据学校人员编制、事业规模上报聘用新教师需求计划,经局政治处审核报局党组同意后在南通教育网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聘用新教师“双选”市场上公布。
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聘用新教师“双选”市场于2005年1月30日-31日在南通市西公园中学举行。符合聘用条件的2005年毕业生持《江苏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04年市区籍师范类毕业生凭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用人学校所设摊位报名参加新教师应聘考试。报名须如实填写《南通市2005年聘用新教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限填两个志愿,第一、第二志愿学校各留一份),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者须缴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两张、新教师考试录用费90元。用人学校按时参加“双选”市场,在接受报名时必须认真审核毕业生所提供的材料、证书,并于2005年1月31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汇总名册(汇总名册用A4纸打印,)及附存有汇总名册的Excel数据库软盘报市教育局政治处。
五、新教师应聘笔试时间定于2005年2月5日举行,地点在南通市西公园中学。应聘毕业生于2005年2月4日下午到第一志愿学校领取考试准考证。考试成绩于2005年2月16日在南通教育网公布,并以60分为底线按学科需求计划数的1:2划定分数线,报名人数不到1:2的划基准线。
六、达到分数线的毕业生,于2005年2月18日下午到第一志愿学校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定于2005年2月19日,地点在江苏省南通中学。200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面试由聘用学校自行组织。
七、市教育局政治处和监察室认真审核面试考核成绩,报局领导同意后,印发至用人学校,同时在南通教育网上公布。用人学校根据聘用计划和面试考核成绩,按志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拟定聘用新教师名单,并于2005年2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政治处。市教育局政治处统一组织拟聘用新教师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通知),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学校与新教师签订就业协议。报到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见习期内由用人单位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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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师 招聘 工作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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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局领导、机关各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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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1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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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数:5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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